我相信一個獨立會思考的成年人,下任何決定之前,已經能夠把後果當想清楚。

所以我從來很少去干涉他人的事情,也甚少建議人家什麼。

基於我不喜歡管人,我就知道我大概不太適合當小學老師(班級經營要管理學生,我大概就不及格)。

 

對我而言,自己決定事情,是很重要的。

沒有誰該為誰負責,或誰要替誰負責。

自己決定的事情,要自己負責。

 

權利和義務,是一體兩面的,想佔盡便宜,享受權利,卻不盡義務,是不可能的。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做任何決定、行為,都會付出代價,無論它是有形或者是無形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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